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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3楼棉花糖的微笑于2008-06-27 13:48发表的 :那请问...那个红遍全国大江南北的帖子都是宁波的公交.......您能证明这些都是"剽窃"的么?如果不能,请你收回你假设性的问题和假设性的指控,谢谢
引用 引用第6楼棉花糖的微笑于2008-06-27 13:50发表的 :如果觉得用几张图片可以和刑事案件相提并论...你们可以去咨询下律师
引用 引用第12楼棉花糖的微笑于2008-06-27 14:05发表的 :打不起官司....法律援助嘛.....民事诉讼..金额不大...如果你要把"剽窃"归于刑事诉讼....那也无妨
引用 引用第15楼棉花糖的微笑于2008-06-27 14:15发表的 :那我问你,遇到剽窃怎么办?向当事人道歉之外,还要怎么样?
引用 引用第25楼棉花糖的微笑于2008-06-27 14:53发表的 :剽窃,这个词,一直是你们口口声声在喊着的口号.....很多东西从时效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将近过去1年的帖子,现在才拿出来说,而且都是+过精的..既然说了也无所谓,无非是道歉的关系........既然道歉了,为什么还要拿来作为茶闲饭后的话柄?而且这些帖子我们从他带来的影响,应该是很正面的,文字+图片,让我们明白了许多的社会责任感不知道你们将这些事件无限放大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