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3-17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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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7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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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快到了。
某小区物业公司把收到和没收到的物业费的业主家门号在小区里面公布。
这一公布,
立即引起两派争论:
一派讲:
公开张贴业主收、欠费信息是违法的,
不仅可能侵犯业主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也缺乏物业管理法规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这包括了个人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以及私密信息。
房号作为个人居住空间的标识,
显然属于私密空间的一部分,
因此其具备隐私属性。
另一派讲:
物业公司为了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利益,
将收费情况与业主缴费的事实客观地张榜公布,
该行为不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对不缴费业主也不构成名誉侵权。
可以公布的。
各位,您认为能不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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