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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 国际汽车城内占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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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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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0-8 11:10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编号 8185642
    市委书记留言箱
    留言类别: 投诉
    #地点:国际汽车城4-28、4-29、4-30、4-31#
    投诉信
           我是国际汽车城4-30、4-31房屋所有权人,我发现4-28、4-29房屋使用人占用公共通道并改造食堂,实际此位置原食堂部分产权只有20平方,但使用了2000平方,难道公用面积就是食堂吗?另外1900平方又怎么解释?本人从始至终的诉求只是要求公共面积恢复,响应政府部门号召杜绝安全隐患。请恢复原状!!
    微信图片_20240806151934.jpg
    微信图片_2024080612284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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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3 08:29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为了解情况,小e近日前往国际汽车城查看情况,发现该处4楼东北角确实建了个食堂,从消防疏散示意图来看,该食堂大部分面积原为过道。


    楼消防疏散示意图。石景摄




    食堂大门紧闭,内部比较宽敞。




    厨房已建好。



    小e看到,该食堂名为“宁波国际汽车城员工大食堂”,大堂、包厢、厨房等均已建好,桌椅、柜台、碗筷瓢盆等一应俱全,可容纳上百人同时就餐。目前,食堂大门紧闭,尚未开业。

    福明街道有关负责人告诉小e,接到网友投诉后,工作人员迅速查看现场,发现该处房屋结构发生改变,但此事不在街道职权范围内,无法处理。小e联系了鄞州区住建局和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得知此事不在他们受理范围。小e又从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经初步调查,该过道不属于消防通道范围。

    小e向物业公司询问情况,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情况比较复杂,管不了。而涉事食堂的产权业主表示,这块地方原先就是围起来的,本来就有这么大。

    2月19日,小e又从陆嘉社区了解到,该楼4楼原为整体产权,后来陆续分割拍卖,被很多个人买走,其中涉事食堂为去年10月份建设,产权证上的面积仅约28平方米,通过物业公司提供的建筑图纸比对,现在食堂扩建的面积确为过道。

    浙江高帆律师事务所的王佳丽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明确指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涉事业主占用公共过道的做法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益。如有关部门无法处理,网友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新闻链接:

    https://nb8185.cnnb.com.cn/html/292/797/1025/1398/2025/0221/1343333.html?174026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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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5 08:41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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