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留言编号 7975615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图书馆#
1.9月10日进图书馆的停车场需要排队(出去一辆,才能进去一辆),在排队期间有人通过“停车场出口”由保安开门进入停车场,并没有排队,随后我在停车场找到了那辆车,并没有工作人员的证件。
2.在地下停车场还有8个车位的情况下,保安就把市民拦住不让入场,却又给某些车辆“开后门”这其中是否存在公共车位私自买卖的情况。
3.9月3日在图书馆3楼学习后,图书馆的保安私自吧我放在门口的包给拿走了,并没有通知到我个人。在我一番寻找后被人告知是保安拿走了。请问图书馆有权利拿走我的包吗,这是否算是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