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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报业集团] 必读公告: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我要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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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1:54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编号 6177045
网络问政是政府听取民声、汇聚民智,推进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是政府了解民情、释疑解惑、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是政府联系社会、提高效率、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这个平台的管理,使网络问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包含天一论坛“我要问政”频道、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在本平台进行各类问政活动的注册用户须同时遵守《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总版规》。


(一)用户的权利与责任
1、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注册用户以及授权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提交诉求的每一位网友均享有平台提供的各种问政权利以及各项问政服务,同时,接受本平台管理规定的约束;
2、用户使用本平台时,须关注本平台的每一条置顶通知、公告或其他类似官方声明,本平台不承担通知义务;
3、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对不提供真实手机号码的用户,本平台有权不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4、用户自行保管注册登记的账号及密码,如发现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拨打0574-81850000,通知平台工作人员。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自身原因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如遗忘账号、密码,可通过拨打平台热线解决;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实施)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为此,请用户绑定本人真实注册手机号码。管理员如发现注册电话号码为空号,或未能有效联系到用户本人,或核实证明注册电话非该注册用户本人所有,或核实证明所发帖文为在用户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他人所发,则有权处置该帖文(包括删除、保留、忽略或修改等),并有权暂时封禁该账号;
6、用户在本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本平台的管理规定,并自行承担因在平台内留言引起的给平台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法律责任;
7、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我要问政”频道)为社区类网络问政平台,帖文(含授权平台提交的留言)发布后即为公共信息。发帖人须对自己在帖文中反映的问题的真实性、言语表述以及相关文章及资料引用的版权负全责,本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信息虚假、不文明,管理员有权进行删帖、编辑等处理;
8、本平台保留对帖文反映的问题跟进并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的权利。相关问题得到解决或进入司法流程的,平台保留不删除帖文以及保留刊发相关新闻稿件的权利;
9、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我要问政”板块)所属的宁波日报报网各媒体(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甬派客户端等)有权免费引用、刊发以及授权其他媒体引用和刊发用户上传的文字以及图片等所有内容。其他媒体引用本平台信息需得到本平台授权;
10、问政帖子编辑时间为1小时。用户可通过发主题帖与回帖获取积分。积分可在天一论坛导航栏的右上角查阅;
11、向信访等渠道反映的同一内容的问政帖,本平台有权摘录来自任何反映渠道的关于这一问题的部门回复内容,以跟帖形式公开回复该问政帖,并不承担用户通知义务;
12、群众留言板所有信息未经授权不得使用,违者必究。如需授权,必须在线申请,并经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以及相应回复部门同意。
13、本平台保留这一管理规定的修改权,并不承担用户通知义务。


(二)严禁发布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如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4、原作者禁止转载的;
15、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
16、包含影响用户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17、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平台管理人员发布的;
18、破坏平台秩序、侵害平台利益的;
19、与民生问政无关的;
20、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讽刺、用语粗俗不雅的;
21、不完整、不详实、不准确的,或仅为各种乱码符号的,及其他各种语焉不详难以识别的;
22、就同一内容重复上传的;
23、涉及他人肖像权或其他侵权信息的;
24、利用本平台进行敲诈、牟利、造假、勒索等违法行为的;
25、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
26、其他不适宜在本平台发布的;
27、未经平台同意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一旦发现上述内容,管理者均有权进行删除、合并、编辑、锁帖、忽略,以及禁言、封停账号等处理,并不承担用户通知义务。

(三)问政注意事项
1、遵守“一事一帖”原则,并尽可能参照各部门的职能分类,以提高部门回复和处置效率;
2、帖文标题明确重点,内容明确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如存在叙述不清或不文明用语等情况,管理员有权编辑。如有证据请一并上传,以方便有关部门受理;
3、对相关部门回复内容与处置结果不满意,可再次发帖追问,并在追问帖中附上以前自己或其他用户对这一问题投诉、咨询或建议的链接。相关部门如无新的回复与处置,管理员有权进行相关合并处理;宁波日报报网“小e帮忙团”有权视情跟进,帮助用户了解情况;
4、对用户就同一事件的重复投诉、咨询或建议帖,管理员有权做出合并、以专题形式提交、屏蔽、删除等等处理;对同一事件的重复投诉,部门若无更多回复,管理员有责任采用部门的历史回复链接回应投诉人;
5、管理员研判帖文后,有权对不适宜在本平台发布的词、句进行编辑(包括删减),但不承担对错别字、病句的修改义务;
6、管理员有权将用户问政帖转至正确的受理部门,并有权使用发帖人注册时留下的电话号话与发帖人联系沟通;
7、平台有权不受理、不回应已进入司法程序及经过司法审判的诉求;有权保留已进入司法程序及经过司法审判的帖文,并有权转至问政“综合”;有权根据司法审判结果,在胜诉方提出删贴申请,或征求胜诉方意见后,对相关帖文做出或屏蔽,或移至天一论坛其他板块,或删除,或保留等处置;
8、投诉人及其他网民在帖文中的追问,管理员有权将其转为主题帖,并再次提交部门处置与回复。
9、本平台没有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义务,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任何历史帖文进行整理(包括分类、合并、忽略、删除、锁帖等)。

(四)删帖注意事项

为确保问政帖文的正常流转、部门受理不受干扰以及相关投诉、咨询与建议存档可查,特对删帖事宜做如下规定,敬请理解支持:
1、从反映问题的途径(包括论坛直接发帖、微博@本平台、微信后台留言、手机短信、平台后台留言以及热线电话81850000投诉等形式),提出删帖申请。申请中请写明删帖原因和删帖诉求;
2、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仅用于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我要问政”频道)删除帖文使用”;
3、填写《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我要问政”频道)删帖处理保证函》,并由本人签名;
4、将上述材料传真至87685315或发送到邮箱 nb81850@qq.com,然后拨打热线81850000确认;
5、本平台将会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对您的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删除,本平台将登记备案,今后,如果再一次就同一个问题发帖,相关帖文将不再进入受理流程;如果不删除,不承担相应的通知义务;
6、发帖后,用户以事情解决等其他原因申请删帖,本平台保留不删除帖文的权利;发帖人如果撒谎、造谣,必须主动跟帖致歉、辟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平台同时对此发帖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7、已由部门受理或回复或处置的任何投诉、咨询与建议,本平台均保留不删除帖文的权利;
8、其他本平台认为无需删贴的情形,本平台均保留不删帖的权利。

(五)用户隐私保护
本平台高度重视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并承诺: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任何用户的注册信息和在本平台的相关使用情况。但以下几种特殊事例除外:
(1)得到了用户的授权许可;
(2)公安立案调查、法院诉讼调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规定与要求;
(3)为维护本平台的合法权益;
(4)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我要问政”板块)所属的宁波日报报网各媒体(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甬派客户端等)开展情况核实或进行相关新闻报道时。

附件:《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我要问政”频道)删帖处理保证函》.docx

宁波民生e点通删帖处理保证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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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7:50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还我生命 于 2013-8-30 18:20 编辑

      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能拿出为人民服务的姿态和诚意,逐一答复网民的问题或疑问,而不是用删贴来粉饰太平,或者不负责任的敷衍了事,或者答非所问的回答,让百姓对政府失去希望和信心。
        希望这个版块能越办越好,不要搞形式主义,不要只是为了响应中央政府走群众路线的精神来哗众取宠。更希望这个版块能曝光宁波的阴暗面(尤其是宁波的医疗黑暗和司法腐败,因为宁波的医疗灾难已经危及众多百姓的生命安全),让宁波城市的肌体变得更健康。
       希望这个版块能真正为宁波的百姓办一点实事,真正让网络连接起人民和政府沟通的桥梁,让宁波真正成为一个和谐而又美丽的港城,让市民能感受到自己是一个宁波人而感到骄傲,而不是因为我们身为宁波人而感到耻辱,更希望通过这个版块能使宁波的明天变得越来越美好,让宁波的百姓拥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和拥有一片法律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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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7 11:28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台将及时汇集整理平台舆情信息以及各部门的网民提问处置状况,编发问效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向社会公告网民提问办结情况,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同时,分析相关数据和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呈送市领导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上文所提的舆情能不能让大家都知道?能不能定期定点予以披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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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10:52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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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5:04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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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6:18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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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7:02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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