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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 取消廉租房货币化发放,申请一律现房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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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5 11:55 来自浙江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留言编号 8231579
市委书记留言箱
留言类别: 建议
早几年宁波市凡名下67万财产以下均可申请公租房,廉租房。含货币和现房。随着房产市场波动结合具体情况,对海曙区的廉租房政策作如下建议:
1,调整申请人名下财产上限,30万以上不得申请公租房,廉租房。
2,取消公租房,廉租房货币化发放补贴,杜绝某些申请人名下财产转移后长期申领700~1000每月货币补贴。
3,申请人财产审核应起自申请日前6个月名下财产。
4,申请人财产审核应包括其名下资本市场实名及关联帐户资产且应按投入资金总额核算,即便此帐户投入100万均亏完,也应按投入总额核算审核。
5,责任下沉,谁接手谁负责。有的申请人住着自己父母几套房中的一套还是吃着低保,拿着公租房,廉租房货币补贴,既啃老又蚕食宁波人民劳动者的宝贵的财政资金。
6,审核通过后符合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一律现房轮候入住,取消货币化发放,轮候其间不予货币补贴。
7,所谓的外来人员,外来人才与普通宁波市民一视同仁,杜绝一切钻空子,坑宁波财政资金违法行为。
8,对于申请过程中发现过的欺骗,套取财政资金违法行为应移交司法处理以儆效尤。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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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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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5-7 15:48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曙 区住建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海曙区住房保障政策根据甬政办发【2022】7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23】4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政办发【2023】48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海曙区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我局会将您的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公租房的关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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