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三巡规定
可以就近选择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内各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材料,申请跨域立案。
宁波中院却回答:
网友您好,根据跨域立案相关文件规定,再审案件不属于跨域立案范围,请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起再审。谢谢! |
本人胡明友,不服省高院二审的(2019)浙行终503号行政裁定书,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按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的要求,到宁波中院办理上述案件的“跨域立案”。
中院冒充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拒绝“跨域立案”,作出了所附的“释明通知”。
本人是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立案,不是向浙高院的下级法院宁波中院申请再审,宁波中院没有代替最高法院作出“释明通知”的权力。
要求宁波中院立刻纠正故意刁难群众的工作态度,落实最高院的方便群众的“跨域立案”的措施。
本人将同时向浙高院、三巡的立案部门提出投诉 |
七、提交再审申请材料的方式 (一)邮寄提交。 可以将再审申请材料邮寄至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随信应附上材料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有效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提交再审申请材料”,写明来信地址、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10031。
(二)就近提交。 可以就近选择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内各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材料,申请跨域立案。
(三)互联网提交。 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ssfw.court.gov.cn),上传再审申请材料,并附上材料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有效联系电话。
(四)现场提交。 可以到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现场提交再审申请材料。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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