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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 关于海曙区广安路宁波市中医院门口处的停车泊位处有街景店车违法占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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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3-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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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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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2-24 17:09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编号 8099696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北京时间2024年2月24日12时24分33秒许,在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宁波市中医院门口编号为A4244002停车泊位处)发现有一辆阿拉德胜的街景店车停放在此处,相关行为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将此情况反馈至你局,建议你局收悉后立即责令辖区交警大队指派民警前赴现场进行调查,核查违法嫌疑人信息并依法传唤至大队制作询问笔录。固定证据查实后,依照《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立即驶离)并依法对其作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证据
       图一.jpg
      
       图二.jpg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使用管理工作,参与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收费停车场的价格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工商、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道路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车辆通行安全与道路畅通相适应的原则统一设置或者撤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不得将道路停车泊位据为专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市民的意见。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或者将道路停车泊位据为专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此致


                                  Netbeep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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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5-27 09:10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小e查阅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其中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道路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车辆通行安全与道路畅通相适应的原则统一设置或者撤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不得将道路停车泊位据为专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条例》第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5月20日中午,小e实地走访了广安路,发现这辆街景店车已经离开了原先的收费泊位,但更为不妥的是,它停在了附近的人行横道上,给行人通行带来诸多不便。


    街景店车长期停放在广安路人行横道上。本文照片除标注外均由仇龙杰摄


    小e看到,车子上贴着价目表,卖的是包子、馒头、白粥、油条之类的早餐食品。车内摆放着燃气瓶和各种灶具,整体卫生还算干净,但车内未见工作人员,也没有看到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更令人担忧的是,该车辆未悬挂车牌,仅在车牌位置挂了“街景店车”字样的牌照。小e尝试拨打牌照上的号码,对方表示是售卖餐车的厂家,具体运营事项要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据一位在附近花鸟市场上班的过路市民表示,这辆车已在人行横道上经营多日,餐车主要是卖早餐,只有上午的一段时间会营业,其他时间都是车子停着,没人管理。

    小e还在海曙区蔡家巷发现了另一辆类似的街景店车,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上,旁边就是“依法停车”的提醒牌。除了正常早餐外,该车还提供炒面、炒饭、特色炸串等食品。透过车窗玻璃,小e看到车内纸箱中有不少蔬菜,桌面上放着一些备菜和调料,车内同样没有悬挂相关证照。


    海曙区蔡家巷的街景店车。



    街景店车内部场景。


    “早餐车就在单位写字楼下面,所以我常常光顾,因为确实方便。但这家早餐车的经营是否合规,以及它售卖的食品是否安全卫生,我还是有些疑虑的。”一位路过的市民如是说。

    另一位市民则向小e透露了他的担忧:“我注意到这辆车上并没有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必要证照,这是否意味着它属于无证经营?有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认证?”

    还有市民对早餐车占用公共道路的行为表达了强烈不满,他们认为这种长期霸占非机动车停车位、汽车泊位,甚至人行横道的行为极为不妥。市民张先生更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认为,如果他们是合法做生意的,那么可以由部门专门设置区域用于长期停放车辆,也可以在经营结束后将车辆移开,第二天需要时再开过来。这种长时间的占道停车显然是违法的,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及时处理这种情况。”

    那么这些街景店车用于早餐经营是否合法?对于其长期占道的行为,部门是否会采取相应措施?

    海曙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餐车是2019年海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设立的定点定时经营的早点摊,旨在促进就业和方便居民。这些摊贩属于特殊类型,无需营业执照,但需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监管部门会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对于停车位置的问题,该负责人指出,经营点位为大致区域,如某小区、某医院门口,商贩需要与停车区域的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沟通,以确定能否长时间摆放,乱停乱放是不被允许的,这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来处理。

    随后,小e将情况反馈给海曙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以及餐车经营者共同选定合适的停放位置,本着既保障正常经营,又确保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的原则妥善处理。(宁波民生e点通  仇龙杰)

    相关新闻链接:

    https://nb8185.cnnb.com.cn/html/292/797/1025/1398/2024/0527/1336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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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6-21 09:14 来自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海曙区广安路上的收费泊位长期被一辆阿拉德胜的街景店车占用的问题,经甬派客户端、宁波民生e点通介入报道后。在市民的多次投诉和媒体的持续关注下,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海曙区交警大队等部门积极介入,与餐车经营者进行了深入沟通。据了解,这些餐车是2019年由海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设立的定点定时经营的早点摊,初衷是方便居民、促进就业。然而,由于管理存在疏漏,出现餐车占道经营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对餐车经营者的证照进行了核查和补办,确保其在经营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次,与餐车经营者共同商定了合适的停放位置,既保障其正常经营,又确保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最后,相关部门还加强了对该区域的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月6日,小e来到广安路,发现餐车依旧占据着人行横道位置。然而,小e看到车内悬挂着一张浙江省“三小一摊”登记凭证,上面详细列出了餐车的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项目及备案号等信息,且得到了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式审批盖章。此外,车内醒目位置还张贴了餐车内操作人员的健康证,显示食品安全方面的合规性。


    6月6日,该街景餐车依旧占据着人行横道位置。本文照片均由仇龙杰摄




    车内悬挂着浙江省“三小一摊”登记凭证和操作人员的健康证。



    尽管有这些证照,但餐车占道经营的事实仍然不容忽视。小e随后将现场情况反馈给了相关单位,呼吁尽快采取措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好消息终于传来。6月20日,网友赵先生兴奋地告诉小e:“占道经营的餐车终于移位了!”小e随即再次前往现场核实,发现原先被餐车占据的人行横道已经恢复通畅,该餐车也转移到附近一处绿化带旁的空地位置,并划定了黄线进行标识。这一变化得到周边市民的广泛好评,他们认为这样既方便市民购买早餐,又避免占道经营对交通和市容环境带来影响。


    人行横道已恢复通畅,餐车移到了绿化带旁的位置,并划定了黄线。



    赵先生表示:“看到餐车移位了,我非常高兴。这说明政府部门在关注我们的诉求,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作为市民,我们应该支持政府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

    街景店车占道经营问题的解决,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市民诉求的重视和积极回应,也展现了部门在推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决心和能力。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环境将会更加整洁、有序、和谐。(宁波民生e点通  仇龙杰)

    相关新闻链接:

    https://nb8185.cnnb.com.cn/html/292/797/1025/1398/2024/0621/1337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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