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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 09:29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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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部门回复后,8月31日下午,小e前往现场探访。
附近的居民王先生告诉小e,现在很多人来这里拍照打卡,还有人在铁轨两边种菜,安全情况堪忧。
铁路道口的警示标语。
在王先生的指引下,小e在倪家堰路和宁慈东路交叉口附近的位置看到了这个铁路道口,道口有数块黄色告示牌,其上显示“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铁路线路区间或侵入铁路安全限界”,穿越道口的车辆和行人络绎不绝。小e看到有不少人直接走在铁轨上,路基旁不少区域种植了农作物。
铁路沿线有不少农作物。
一位市民正在“锄地”。
有人行走在铁轨上。
小e沿着铁轨往返行走了约3公里,发现走在铁路轨道上的人大部分是种菜市民,也有零星的拍照爱好者。一些人拿着塑料桶、锄头及农具,在被“开垦”的区域种植农作物。铁道沿线还有不少垃圾和杂物。在往返期间,小e没看到有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劝导。
采访过程中,大家对于安全意识的淡薄也让人大跌眼镜。
一位种菜市民表示,这里基本没有火车来,铁路边的地荒着也是荒着,种点菜没事的。就算火车经过,自己的菜地离火车还有一段距离,基本没什么影响。
其他种菜市民也表示,这里没什么危险,已经种了很久了。
小e遇到一位从外地来拍照的游客,他表示自己也是被宁波朋友“安利”的,说这里是小众景点,很出片,能拍出年代感和颓废风,就来看看。
当小e询问他是否知道这里的铁路还在正常使用时,他摇了摇头:“朋友说这里是一个废弃道口,能拍出很好的效果。”随后,这位游客便离开了。
小e查询相关法规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对妨害铁路运行安全行为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上、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对妨害列车行车安全行为的处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小e在此提醒,为了自身方便和一时美景,将安全置之不顾,不仅扰乱铁路运输秩序,还危及人身安全,得不偿失。(宁波民生e点通 钟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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